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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7 15: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非常感谢您能看完我那一堆废话  
并且耐心的回答了我的问题

您的这些尝试  可能会对海缸玩家产生颠覆性的结果  
会让玩海水  变得更加简单有效

那个什么   我还是习惯不打标点用空格   习惯了  

在问两个事
1    您用的氧化铝 是不是那个白色的硬球   某宝叫 活性氧化铝的 玩意   本来是作为干燥剂使用的
2   您加入白云石和镁棒以后  钙 和 镁  是不是在持续增加  因为看您缸里貌似没有需要大量消耗这些元素的生物   

活性氧化铝我已经扔到缸里了    600升水  放了 600毫升的量    貌似三天PO4降了 一半下来  周末准备在测一下    现在担心的是  铝元素在水里会对生物造成危害
白云石已经到了    就等隔壁废品站收到废弃热水器拆镁棒了     想从某宝买个镁棒打火石来的   想了想 含量太高  怕出问题

昨晚 新入缸的一条粉蓝暴毙了    下班到家没发现异常  出去串个门 一个多小时回来后  躺在缸底  据说这货就是喜欢暴毙   

下一步准备 放几个硬骨 试试水   

期待您的生态缸有更进一步    明年有时间 天津 唐山附近海港去试试运气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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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8 00: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xbyshy 发表于 2018-12-27 15:58
非常感谢您能看完我那一堆废话  
并且耐心的回答了我的问题

按部就班
1、是,白色小球,我买的6元1KG包邮好评若干字返现2元=4元买了1KG
2、是,但你要记住,这个东西是“缓释”的,所以我实验的时候尽量找小块的(为了增加反应面积),而扔缸里的时候尽量找大的,别让水发生突变导致生物压力大。
且不说你的“600ml量”是个什么概念,不管原来多“蓝”你3天降一半我觉得太快了,赶紧拎出来!!!让生物适应一下。
关于铝元素,我的“高参”曾经很含糊地告诉我,“氧化铝和磷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置换反应,而是氧化铝夺走了po4的2个电子”什么什么的,没给我写方程式,我也就没完全懂,但意思是不会出现铝离子。这个你找明白人问问清楚吧。用氧化铝降po4,我觉得不能长期泡着,只是“救急”用,因为还要保持氮磷不失调。
白云石会浑水、掉渣,先别着急放,找滤袋。我用的是10000目的滤袋。
镁棒和白云石不是必须捆绑,你可以先有什么先放什么;另外,打火石纯度不如热水器镁棒高(打火石为了耐磨加入了其他“硬”金属,而热水器镁棒几乎是純镁);而且,热水器镁棒比较容易控制反应面积(可以不完全浸入),打火石没法控制只能都泡进去。
还是劝你不要随便往里扔生物,我现在努力觉得你是在一个空缸里做试验。放生物,等你可以控制水不波动了再说吧。
试验本身就需要大量的时间,这也是我不太赞成专门玩海的人“想一出是一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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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8 00: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本来想潜心研究一下法律,无奈扫帚顶门——岔儿多。
说了不算算了不说。再更一次。

朋友嘚瑟,说自己也去了海边。赶紧让弄点藻寄过来。说好了挤干水分1g就够,马上寄。结果这厮挤干水分自己“私藏”了一周,等我问起“什么时候到”的时候才发现海藻已经变得和玻璃海苔一个味道了。无奈又去海边抠了一回寄过来。于是我得到了这么一大坨。
IMG_20181226_104334.jpg
鲜藻

贪心。
既然寄来了这么多,都用来粉碎过于铺张。
一分为二:一部分用来粉碎,一部分用来检测吸附no3水平。
岔儿1
缸里的no3水平只有5,想得到更高的检测结果,得想点办法。
潮汐缸建立2个月余没有换过水,因为测试过几次水质都非常好,几乎都是无色。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潮汐缸水位提高(这样招潮蟹就24小时泡在水里了,有点残酷)。
忽然发现,爆红!!!
每次喂它,都是把食物放在专门的“餐盘”里,,并且餐盘永远是干湿分离的“干”,绝不会由于输入导致no3提高。
那就是被困在泥巴下面的虾虎死了?
由于泥巴下面的空间可见范围太小,不同时间的几次偷窥结果一样:虾虎不知所踪。
利用涨潮时间加满水→等待落潮→等待涨潮→等待落潮,这样的48小时后,新加的水貌似和原来的水、缸里的泥已经可以完全相溶,抽出加入的水量,测,no3,红。加入“海苔”24小时后测量,颜色全无,但是水却变得浑浊↓
IMG_20181227_110727.jpg
浑浊的测试水样

岔儿2
另外的一半海苔淘洗掉泥沙,厨房纸挤掉水分,暖气烘干↓
IMG_20181226_114935.jpg
正在烘干中的海苔

烘干后的海苔一过秤↓
IMG_20181227_112006.jpg
如果说给我1g是正常的“满足甲方需求”的话,这厮“以一当十”的回报也是蛋疼。

既然来了,咱就不能糟蹋。
放入研磨杯↓
IMG_20181227_220756-640.jpg
这研磨杯用处大了,装过山上的花椒麻椒胡椒地上的辣椒青苔地衣……现在又装海里的
IMG_20181227_220815-640.jpg

随着能影响邻居看电视的巨大电机声,最后得到了已经被破坏了藻体结构的海苔粉末↓
IMG_20181227_221945-640.jpg

这玩意用来干嘛?扔进主食厨房帮助生发宝螺的饭。当然,用不了这么多,还可以留一些给“蛋疼厮”做个海苔馒头之类的。

岔儿3
东海海苔对no3有分解作用已被证实,但泥巴缸的po4是无色的,所以海苔对po4的作用不明。
和泥巴缸不同,水缸为了养殖丝藻,一直不换水,一直喂虾肉,然后……出现了淡淡的褐藻。
各路神仙对于褐藻的产生进行过大量的讨论和实践,最后的结果不记得了,只记得看过几篇论文,结论是no3:po4=16~18:1;就这【到底是16还是17还是18】,论文作者们也是争论不休。最后的结论是:16~18。科学往往就是这样,只要你可以重复实验,就是真理(我没有重复过什么,所以我只是“巧合”)。超过了这个比例,就会产生褐藻。
既然我的水缸里出现了褐藻,可以证明我失调了。
检测证实了论文的“16~18”:po4已经2.5了,no3才5。
这样,可以用水缸的水样来检测海苔的去除po4能力。
但是……
为了行李不超重,早早的把一众器材邮寄出去(因为不知道快递快到什么程度),其中包括水样测试的所有东西,要动用水缸里的水来测试海苔的功效,水体越大当然越好,而一旦把水缸水抽出,如何补水?无奈,买个玻璃比重计吧!2天后比重计来了,打开塑料保护套,倒出来一堆铅粒。告诉卖家玻璃管碎了,卖家很痛快“明天补发”,“不要了,等不及。”我还没说退款的事,一分钟之内就用红包把钱退了。问他为什么这么痛快,答“这种事经常发生。”塑料保护套比比重计长几厘米,比重计在保护套中会上下晃动。“你不会包装的时候把比重计固定一下呀?”“这怎么固定?保护套就这么长。”“保护套上下塞点海绵不就完了!”“噢……”就这脑子还开玻璃制品店,不赔死才怪(利润空间大者除外)。
再买盐度计,重新兑盐水,抽出水缸水做水样,重新实验。
IMG_20181227_230506-640.jpg
我一直觉得养这么一缸藻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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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8 08: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zxsi 发表于 2018-12-28 00:34
按部就班
1、是,白色小球,我买的6元1KG包邮好评若干字返现2元=4元买了1KG
2、是,但你要记住,这个东 ...

首先 感谢提醒   
昨晚测了一下 钙镁KH     其实 钙镁我都不用测   就一块指甲盖大的红瓦算是硬骨  
其他的全是不值钱的小玩意    测试全部数值 除了NO2有了显色外其他数据和我四天前测试一致 因为这几天手欠喂的多点  软体在尝试喂丰年虾  所以 氨氮源头会多点  这不是问题 两三天就自我修复会
既然是测试 必然有损耗 难免的     我水体大  600ML 嗯  形象点的话就是某某点甜的山泉一瓶  我1.2米的缸
NP失衡应该不至于  失衡也是P高     趁生物少我多试试
缸里大部分也都是不健康的软体  目前看暂时没有恶化表现 当然也没有好转表现
莫名死的实际上还有个炮仗花 骨发黑 还得找人问问啥情况
周末在测一下PO4 然后 撤出氧化铝换白云石      再过一周撤出白云石放镁棒  
再过一周  放白云石  镁棒    测试数据  在过一周放入氧化铝 测试数据
经过几次数据的测试  基本能够判断各种玩意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效率如何了 方便以后参考

这样频繁测试  看来我的买个PO4试剂了   不然蹭朋友的不太方便也

测试的话 多几个测试源 终归是好的   一个人很难有条件  所以  一起搞 面积大  这样结果才有普遍性

后面继续关注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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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8 14: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今日大不悦!
黄历.JPG

IMG_20181228_124510-800.jpg
奏《国际歌》!

@剪刀手爱德华:我辜负了您老人家的信任,在毛蟹成功脱壳两次后惨遭不测(图片为海葵吐出来的)。日后争取还您一只野生蓝(红)脚寄居蟹

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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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 14: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学习体会”

关于野采的法律许可,是从我第一次野采就意识到的,当然不是出发前,而是看到“那么大”的海葵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玩意是不是被保护对象”。
和前几次的“搂草打兔子”不同,这次要到最被关注的海南,诱惑力实在太大,不整明白点好像不行了。
学吧。
不学不知道,一学……知识越多越反动。

目前我国“执行”的野保法规,主要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这个法的不确定性到底有多大?
“野生”。什么叫野生?本法没有定义。从和“野生”对应的“人工”(驯养、养殖、繁殖等)来看,所谓“人工”,就是【人参与控制的】,而不论是圈养还是放养,只要人能控制(参与控制)就算。那么逻辑地说,“野生”就是【人不能控制的】了。这个是一般人的共识。
《法》说,国家的野生动物资源归国家所有。问题就来了:
①《法》说的“野生动物”国家能不能控制?如果能控制,就不是“野生”而是“人工”;如果不能控制凭什么是你“国家”的?《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人控制、支配的属于“无主物”,而《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是指“支配人可以支配”的“物”。当“野生”动物没有被捕获的时候是不受任何人控制的,就是说《物权法》不保护“国家占有野生动物资源”;而恰恰,民法有个“先占先得”原则,是说对于“无主物”,谁先得到算谁的。也就是说,当野生动物被“我”捕获时,这个动物就归“我”(而不是国家)了。当《野法》和民法冲突的时候,按照“小法服从大法”原则,管“人”的民法当然要高于管“动物”的《野法》。当然,简单粗暴地把《野法》否定,势必会造成对野生动物的乱捕滥杀,所以才会出现各种“禁”,比如禁渔(猎)期、禁渔(猎)区、各等级的保护区……(因为这些禁区有专门的保护条例或保护法,就是红线,不可逾越,没有讨论的余地。)就是说,民法说的“先占先得”原则变成了“有限先占先得”了。这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有了各种“禁”,在“禁”以外的时间、地区捕获的野生动物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归“我”而不犯法了呢?答案是“不可以”,你要问他依据什么“法”,他很可能最后说出一句“领导的说‘法’”。
②“资源”。资源是什么?该法也没有定义。是“种”还是“数”?蒙古草原大火,草原狼都跑中国来了,这狼算哪个国家的?火灭了,狼又跑回去了,算偷渡还是算叛逃?缅甸内战天天枪炮乱响,鸟受惊吓飞到中国来,这鸟算哪个国家的?内战停息鸟又飞回去了,这个怎么算?所以,国家“拥有野生动物资源”本身就是错误的;而如果再把“人工”搅和进来,简直就是一个悖论:没被捕获算“野生”(人不可控制)→“野生”算无主物(民法)→无主物不归任何人(民法)→捕获后捕获者可以控制(人工)→可以控制的不算“野生”→不算“野生”的不归国家→不归国家的《野法》不保护→《野法》不保护的可以随便抓……另一方面,没被捕获算“野生”→“野生”算无主物→无主物不归任何人→任何人都可以抓(“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宪法》)→捕获后捕获者可以控制→可以控制的《物权法》保护……
宪法说:国家的一切权利归人民。当然这“一切”里包括野采;《宪法》说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按上面的逻辑野采捕获的东西属于“合法私产”而受宪法保护;《宪法》说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就是说,如果有人用《野法》来阻止“人民”野采,将是【违宪】的,但是当森林草原渔政看着“人民”野采熟视无睹的,也可以被行政诉讼为【行政不作为】。你说别扭不别扭。
尴尬的《野法》。
延展出来的问题↓
③《野法》说“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并规定了机构(组织)进行研究繁育的许可证制度,但对于“个人”进行研究、繁育,却没有提及许可证制度,按正常理解,不提就是不需要;然而这可能就是个坑。当然,如果你非想弄个许可证然后肆无忌惮地猎捕(婊子牌坊行为),还真没人给你批,因为许可证制度不针对自然人(即使是自然人也得想办法变成法人——哪怕这个法人只有一个自然人)。《野法》说对于濒危、重点保护之外的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法》规定,但遍查渔业法,只有两个内容:养殖与捕捞;“捕捞”采取许可证制度,而想要得到许可证,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对于捕捞对象则没有任何限制。这才是真正的婊子牌坊:你想捉个潮上带的锥螺,渔业部门不说不让捉,他要你出示捕捞许可证。没有?先造船去。
④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定义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这一个“以及”就把圈里99%以上玩sps的人都送上了《刑法》的被告席。
……
违宪的法律,模糊的定义,草菅人命的司法解释……这事不纠结了,既然人大立法委员会都不明所以,所以在没被抓起来之前,我“屋里的”各种“名录”外的生物暂且被我管着,虽然从《野法》的意义上说我已经犯法了。

关于我国执行的“保护名录”,也是乱七八糟,第一版1989年实施的,到现在也没有正式的第二版或者修订版,说好的5年一调整,也从没见过。
1980年中国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简称华盛顿公约)。后来那个大高个那压抑的声音“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就来自华盛顿公约的精神,但是这个公约在任何国家都没有执行力,公约的制定是“告诉”缔约国:你们国家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来保证我这公约的可执行性。然而,中国80年就加入了CITES,但在89年第一版的《名录》中仍然我行我素地把CITES名录置之脑后。后来虽然国家两次根据CITES精神进行调整,但仍旧没有修订《名录》,致使坊间普遍认为被保护的水生只有这些:(大型哺乳类、鱼类略)sea龟科所有种、珊瑚纲中柳珊瑚目下红珊瑚科的红珊瑚,腹足纲中的虎斑贝冠螺,瓣鳃纲中的大朱母贝库氏车渠头足纲的鹦鹉螺。说实话,这几个被保护的,除了大朱母贝可以在广西采集到人工养殖的(人家是为了养海珠而养的贝),其他的在似乎在近海都难见到。
直到2015年,国家发布了一个“新版”的名录征求意见稿,这次才和CITES 2013版高度重合了。《华盛顿公约》(CITSE)2013版(附录I、附录II、附录III)被保护的是这些:鹦鹉螺科所有种;辐鳍亚纲海马属所有种车渠科所有种角珊瑚目所有种;柳珊瑚目下的红珊瑚科没有在附录I附录II里的其他种(除一保的红珊瑚外还有4种红珊瑚,实际上补齐了“红珊瑚科所有种”);仓珊瑚科所有种(化石除外);石珊瑚目下所有种(化石除外);笙珊瑚科所有种(化石除外);水螅纲中多孔螅科所有种(化石除外);柱星螅科所有种(化石除外)。征求意见稿把这些种悉数纳入;只是因为《华盛顿公约》有附录I附录II附录III,而国家《名录》只有一保、二保,因此,《公约》附录I物种无悬念进入国家一保,而附录II附录III物种则一股脑全进了二保。
这个征求意见稿最后在2017年3月开始执行,“终稿”的与征求意见稿在物种上没有变化;同年1月2日,最新版(2017)的华盛顿公约附录I、附录II、附录III开始生效。
公约.JPG

海南主岛周边目前有造礁珊瑚(sps)10科17属55种(基本都是石珊瑚目下的),按照这个保护名录,全部属于保护对象。
对于国保的物种,海南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严格的是2017年1月1日施行的《海南省珊瑚礁和车渠保护规定》,这个规定不仅保护了珊瑚礁,也保护了造礁珊瑚,严格到“禁止采挖、捕捞、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当然,你可以“捡拾”,但是,该规定还有一条更要命的:“不能携带出县”,捡了也白捡。这就是在海南不可携带、邮寄这些东西的法律依据。【以上保护对象包括活体和死体、标本以及用它们制作的工艺品】

除了法律问题,还有道德问题,~!@#¥%……&不能再往下说了。

按照国家名录,目前可以采集的珊瑚:
四放珊瑚亚纲中的四射珊瑚目、角海葵目、六放珊瑚目、海葵目的所有种、八放珊瑚亚纲中的全腔目、海鸡冠目(红珊瑚除外)、匍匐珊瑚目下的所有种。
但这些东西谁是谁我完全不知道,只恍惚觉得纽扣都是六放珊瑚目下的;而采集后如何弄回来,除了偷鸡摸狗别无他法。
当然,例外的是,也许可以通过另一渠道使违法变成合法,那就是交“保护费”。这是国家2000年的时候为了保(chuang)护(shou)需要制定的一个《办法》,除了履行很多手续之外,还要缴纳物种保护费。《办法》明确:保护费用于保护该物种(看着下面的收费物种……很明显,收到的费用不可能直接用来保护该物种,更可能是发给有责任保护该物种的相关人员)。
保护费种类\价格(元)(2000年)
海马200\只
红珊瑚科50000/kg
其他珊瑚20/kg
虎斑贝幼、亲50/只
冠螺500/只
大朱母贝500/只
库氏车渠幼100/只、亲5000/只
其他车渠幼100/只、亲1000/只
鹦鹉螺幼、亲30000/只

无知不是违法的理由。

鉴于上面的“学习成果”,珊瑚估计不采了——就算偶遇了不被保护的纽扣,还不知道是不是剧毒种。

再说鱼虾这类须臾不能离开水的。
3月去海南的时候在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潮汐池里见到一群小鱼,长相有如淡水的麦穗,但身体是透明的。海边没有游人,小鱼等到下次涨潮再回归大海完全无悬念。所以感觉想抓鱼应该问题不大。但是抓到后:
1、不知道怎么弄回来。当然可以走空运,但空运成本太高,200元(1-5kg);随航班托运是唯一的选择,除了要看值机员当天高兴不高兴(3月回来的时候把值机员逗高兴了,带回来10kg海边捡的贝壳+死珊瑚),还要看机场规模、值机模式、航空公司等等等等,不确定因素太多。
2、弄回来不知道怎么养。养不活是个小过错,起码还可以给海葵当饭;但万一再弄回来个这不吃那不吃只吃海葵的,我就作了大孽了。
3、养活了不知道怎么处理。葫芦岛捞的文缟虾虎2个月长了5cm,跟猪一样,除了吃就是趴在缸底或者缸壁上,一点情趣都没有。
所以采鱼好像也不行。
最后只剩下蟹螺贝藻了。
这类东西应该叫“捡”,而且带回来很方便。估计最后就带一堆“带壳的”(不含瓜子花生之类陆生带壳植物)和海藻(不含加工成食品的海苔)回来了。

当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通过信访渠道。
pintu.jpg

只是……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从信访局接收到主管部门回复,中间有60天的时间,很有可能拍脑门子想起来的问题等到回复的时候早已“成为过去”。

为了野采,徒增13kg的装备与器材,我这是图何许呢?光上山还不过瘾,非要下什么海;不买生物不说买不起,非说要玩什么“原生”。下来下去下出个“跟国家抢野生动物资源”,玩来玩去玩出个“违法行为人”。

合并.jpg



还是那种“除了影像,什么都不带走”的生活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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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 21: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今日蛋疼,花了8小时写的帖子就这么没了!不断的出现服务器输入输出错误,不知道是哪边的服务器。
系统提示我还有39个附件没有使用,但我那些文字呢?没有文字这图片无法使用。
简断截说吧,只说最后一行。
皇恩大赦。
第一批被释放名单
活体:牛眼螺、花斑钟螺、螳螂虾、花纹爱洁蟹、蓝绿细螯寄居蟹、阿拉伯宝螺、↓
死体:唐冠螺(幼体)【国家二保
IMG_20190120_2325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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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7: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zxsi 于 2019-1-24 17:17 编辑

皇恩浩荡。
放!放!!放!!!
第二批被释放名单(全部活体)

哈氏岩瓷蟹
大朱母贝(幼体。国家二保)
裸掌盾牌蟹
高腰蝾螺(牛眼螺)
金环宝螺
黄宝螺
爱龙宝螺


IMG_20190124_013320.jpg

网纹裸胸鳝
螳螂虾
黑(色)海参
IMG_20190124_11454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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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7: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zxsi 于 2019-1-25 17:48 编辑

实用信息【实时】
1、生物单独打包
2、行李箱显著位置放一违禁品(其他的都会有损失,放个打火机就好)。位置一定要醒目,醒目到安检员一眼就能注意到。
3、过安检仪时先过生物箱,但行李箱紧挨生物箱,这样安检员更会注意到行李箱。
【以上不具指导性】


生物能不能活下来是它们的命,但起码我是把它们送上飞机了。

此时,坐在前不久被疯狂诟病的“三亚凤凰机场天价牛肉面”小店《天祈楼》,等待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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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19:4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这文采 真白话 有意思 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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